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的要求,3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相较2016年发布的《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通知》扩展了巨灾保险责任、提升了基本保险金额,并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如在巨灾保险责任方面,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通知》的发布对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通知》执行情况,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的基本原则,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更加全面的多灾因巨灾保险服务,逐步建立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
一位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现有制度,仅仅对地震提供保障还不够,发布上述《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国家有部署、社会有需要、试点有成效。“从地方巨灾保险试点情况来看,在15省74地市的试点都表明,把巨灾保险保障逐步由单一灾因向多灾因扩展,确实能够在灾害处置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该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自2016年5月《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发布以来,金融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多灾因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累计为全国2134万户次家庭提供了7918亿元的地震风险保障,累计赔付逾1亿元。
与此同时,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巨灾保险试点。如,今年1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广东局披露,该局指导广东保险学会召开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推动完善巨灾保险机制,巨灾保险累计支付赔款超13亿元;2022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山东局披露,烟台市作为巨灾保险试点,共为烟台市650万常住人口及外来人员提供超6亿元的民生救助和巨灾保险保障。
不过,上述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坦言,整体来看,巨灾保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自然灾害防治更高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差异化多样化的保险需求来看,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三个方面:保障水平有差距、保险覆盖面有差距、风险管理能力有差距。
保障水平的差距体现在,尽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巨灾保险赔付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一直是在上升,但与世界上很多国家30%甚至40%的赔付比例相比,差距还比较大。
“上述《通知》的出台正是为推动各方共同努力解决巨灾保险的短板,以提升巨灾保险体系、保障水平,进一步解决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需要等不足的状况。”上述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扩展巨灾保险责任,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具体来看,保险责任为:台风及其引起的风暴潮等次生灾害,洪水(省级启动防汛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山洪暴发、江河泛滥、城市内涝、潮水上岸或倒灌),暴雨(24小时降水量为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是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实现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翻倍,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三是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对于现有保障内容之外的保险责任和保障对象,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经成员大会同意,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
上述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通知》发布后,金融监管总局将从三方面开展工作:完善体系、扩大试点、提升能力。
完善体系,即推动构建巨灾保险多层次保障体系,包括:基础层,政策性巨灾保险为城乡住房住宅提供基本的巨灾保险保障,鼓励地方给予保费补贴;扩展层,开展地方综合巨灾保险试点,鼓励地方给予保费补贴、保障补贴;补充层,保障个人财物、利益的险种,属于商业化运作,消费者可以根据需求自主投保。
扩大试点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向全国推广综合巨灾保险试点,并鼓励地方政府给予保费补贴,来提高巨灾保险覆盖面。“今年2月,河北落地的综合巨灾保险是一个比较全面、统筹兼顾的方案,在保障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费率调整机制等方面都具有比较好的推广意义。”该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公开信息显示,2月29日,河北省为全省城乡居民投保综合巨灾保险,这是全国首单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综合巨灾保险。河北省综合巨灾保险具有六个特点:全灾种、广覆盖、保基本、长周期、共同体、新模式。
提升能力方面,一是丰富产品供给,指导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推出叠加巨灾保险、人身险、责任险等在内的产品组合;二是畅通数据共享,加强保险业务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汇总一些历史数据,完善巨灾风险模型,加快开发适合国情的巨灾风险模型、风险数据库等基础设施;三是提升行业专业服务能力,比如指导保险业联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损宣传等。
《通知》还显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将更名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更名后,共同体成员机构将保持不变。2015年发布的共同体成立显示,该共保体由45家符合条件且有明确加入意愿的财产保险公司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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