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股票类产品上限达40%
资本市场将迎长期增量资金
“根据社保基金管理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对于从国有资本划拨社保基金的国有股减转持资金和股票这类资产,也需要通过市场化投资运营方式来实现保值增值。”金维刚表示,《办法》为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开展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明确社保基金会持有的现金收益可投资的范围
《办法》明确了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涉及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考核机制等。
具体来看,社保基金会管理的现金收益投资范围涵盖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产品。其中,投资股票类产品的上限可以达到40%。
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燕翔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明确社保基金会持有的现金收益投资范围将不再局限于一级市场国债、银行存款和对国企增资,尤其是明确股票类产品最大投资比例将可达40%,有助于扩大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流入,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燕翔表示,《办法》出台有助于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源头活水,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对于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中“耐心资本”发展空间依然广阔,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具有突出优势,本身符合“耐心资本”投资需要;另一方面参考海外经验,我国“耐心资本”等中长期资金对资本市场的配置比例及定价权同样存在较大提升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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