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快递服务的所得,免征增值税。
快递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