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呼和浩特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首套房个人中长期住房贷款最低利率为4.25%。
为支持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呼和浩特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消息显示,在呼和浩特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下限执行LPR—20BP,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下限执行LPR+60BP,,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40%下调至30%,利率下限由现行的LPR+70BP下调至LPR+60BP。
政策出台后,呼和浩特市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利率为4.25%,为最近几年来内蒙古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利率。
根据消息显示,政策的颁布实施将有效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适当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适度合理引导购房人市场预期,提高房地产消费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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