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1日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由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已提前完成为使投资者得以尽快,充分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披露时间变更为2022年3月22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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