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铁投不符合条件 海南银行股权变更事项遭海南银保监局不予核准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12月15日,海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不予核准海南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公告显示,经审核,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条件,决定不予核准海南银行股权变更的申请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海南银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一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也是海南唯一的省级法人商业银行。海南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海南银行的资产总额为730.85亿元。2020年,海南银行的营业收入为163亿元,同比增长357%;净利润为85亿元,同比增长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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