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现予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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