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打得准,转得久,还要传更广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陀螺比赛观察
新华社记者谭畅、陈子薇
随着场地内陀螺倾斜晃动加剧,看台上数十名裁判员几乎同时喊出:“停!”
陀螺如受到“声控”般倒地,逐渐静止。
这是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陀螺项目首个比赛日后,赛事裁判长冯国敏组织全体裁判员进行业务培训的一幕。
“我们首先是比赛的服务者,再是规则的执行者。”第五次参加运动会执裁工作的冯国敏告诉记者,裁判团队希望用公平、统一的标准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运动员营造出色的竞赛环境,促进陀螺运动更好地发展。
1995年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打陀螺首次被列为竞赛项目。2003年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打陀螺”更名为“陀螺”。
根据本届运动会《陀螺竞赛规则》,陀螺比赛在平整无障碍物的地面上进行,守方在铺设橡胶垫的圆形旋放区内旋放陀螺,攻方在一定距离外将自己的陀螺抛掷,击打守方陀螺。
单打比赛中,每名队员每场攻守各6次,只计攻方得分。其中,打停得4分,旋胜得3分,旋平得2分,旋负得1分。
想要获得高分,攻方先要打得准,争取将守方陀螺击出界或使其停转,这样可得4分。如攻守双方的陀螺都停在界内旋转,则需根据陀螺停转先后决定攻方得分高低。
这也就要求,裁判员能如上文所述那样,精准判断陀螺停转的临界点。
冯国敏介绍,陀螺在我国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我参加过的五届赛事中,这届比赛到目前为止的竞技水平和精神文明都是最好的。”冯国敏表示,这得益于近些年各类陀螺赛事的举办,以及高水平陀螺人才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记者注意到,在已经结束的男、女个人比赛中,不少原籍云南的运动员代表其他队伍参赛获奖。冯国敏告诉记者,为推广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各代表团之间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交流引进人才。
“竞技陀螺在云南是开展得最好的,他们向外输出教练员、运动员,带动各地陀螺运动发展,这是好事。”冯国敏说。
获得本届运动会陀螺女子个人冠军的云南队选手余仙花表示,她将参与陀螺运动视作一种文化交流,希望以此增进民族团结,在平时的比赛中,她会“毫无保留”地与来自各地的运动员交流陀螺技艺。
湖北女队选手、湖北民族大学教师乾佑玲认为,陀螺运动老少皆宜,对身体素质的要求相对宽松,还能很好地锻炼人的专注力,是一个很值得推广的全民健身项目。
冯国敏说:“我是发自内心觉得,陀螺这项运动有利于全民健身,值得大力推广。希望通过你们的报道,让更多人了解、关注、参与这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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