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了《数字农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数字农村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数字农村标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路径,为标准化建设引领数字农村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保障。
《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数字乡村标准体系重点标准制修订步伐加快,基本满足数字农村建设需求,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用取得突破,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同步实施,创建了一批标准应用试点,形成了标准支撑引领数字农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据介绍,《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农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七个部分同时,结合标准制修订要求,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四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并对相关领域已发布或正在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梳理,可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相关行业在推进标准化工作中参考
《指南》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在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方面,重点开展物联网感知与控制标准,物联网应用标准的制定,在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方面,重点制定农业自然资源数据标准,农业种质资源数据标准,农村集体资产数据标准,农村产权交易数据标准,农村宅基地数据标准,农业经营主体数据标准,农业耕地土壤数据标准,在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方面,重点开展智慧种植标准,智慧畜牧标准,智慧渔业标准的制定,在农村电子商务标准建设方面,重点开展农产品仓储物流数字化标准,农产品电子交易标准,农产品数字化质量认证标准和农产品冷链标准的制定
各级参与者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数字乡村相关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和数据共享规则,加强部门,层级,行业,领域间的协调联动,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制定,指导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加快数字乡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实现应用标准与基础通用标准,新制定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引导地方,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加强与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合作,因地制宜同步推进数字乡村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宣传引导,探索将标准化建设纳入数字农村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适时组织开展数字农村标准化试点和评估,加强试点地区重要标准的应用推广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