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外部监管规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做如下声明: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基于与该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燕燕,李小建,宋科,李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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