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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栏目:财经    发布时间:2022-12-27 15:17   阅读量:133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现金分红0.5元

相关日期

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会期和日期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0.5元。

三。相关日期

四。配送实施措施

1.实施措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登记并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如派发红股或送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日收市后按在册股东股份数直接向股东入账。

2.自分布对象

公司首期限售股股东的现金分红由公司自行支付。

3.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1个月以内持有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本次分配现金股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现金股利为0.50元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基准日之后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由证券公司等份额托管人代扣代缴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缴纳,本公司于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持有公司限售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有关规定征税,持有时间从解禁之日起计算,对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部分,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除后实际每股现金分红0.45元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除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5元,QFII股东取得股息收入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

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根据《关于试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81号)的有关规定,股息由公司通过邓忠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名义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现金股息0.45元。

4.其他机构投资者和公司股东

对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每股实际现金分红0.50元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咨询方法

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事宜,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部门:科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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