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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每年可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栏目:财经    发布时间:2022-05-07 18:30   阅读量:13462   

日前,陕西省Xi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对已向Xi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提取

《通知》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并调整了公积金还款提取限制。

在调整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中,合同已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房地产买卖合同,房款凭证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提供出票人身份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产权变更后的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提取房屋时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现在,调整为提取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买卖合同,产权变更后的产权证,发票或资金监管单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提取房屋时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在调整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限制方面,原规定已申请Xi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撤销提取。

调整后政策规定,已申请Xi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提取住房消费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Xi安行政区域内无房地产从业人员在本市租房

上述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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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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